关于公布2013年自主招生拟录取最低分数线及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发布人: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阅读次数:26629各位考生:
依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及《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确定了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总成绩=笔试+附加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13日止。
考生若有异议,欢迎来函来电反映公布对象的有关情况。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意(省招办将核查每个考生的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应往届情况、学业水平成绩、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后,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5月下旬)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
受理部门:
招生办公室:020-37236028
招生监察办公室:020-37231176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备注:拟录取考生如申请放弃录取者,请在5月13日下午16:00前下载填写《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自主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点击下载),必须连同自主招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020-87025935)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经我院电话核实后方可取消录取资格,以便考生继续参加高考或不影响被其它院校录取。
被确认正式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如录取考生参加高考,不能再被其它本、专科院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见下表)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点击查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序号 |
第一专业志愿 |
类别 |
拟录取最低分数线 |
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
普通高中 |
157.67 |
2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普通高中 |
175.33 |
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普通高中 |
180.33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普通高中 |
175 |
5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普通高中 |
184.67 |
6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普通高中 |
185.33 |
7 |
城市交通运输 |
普通高中 |
162 |
8 |
公路运输与管理 |
普通高中 |
174.33 |
9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普通高中 |
171.67 |
10 |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
普通高中 |
172.33 |
11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普通高中 |
155 |
12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普通高中 |
181 |
13 |
航海技术 |
普通高中 |
155.33 |
14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普通高中 |
185.67 |
15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普通高中 |
163.33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普通高中 |
179.33 |
17 |
轮机工程技术 |
普通高中 |
155.33 |
18 |
水运管理 |
普通高中 |
164 |
19 |
应用电子技术 |
普通高中 |
160 |
20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普通高中 |
155.67 |
2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中职 |
268.5 |
22 |
汽车运用技术 |
中职 |
276.5 |
23 |
软件技术 |
中职 |
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