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
发布人: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2日 阅读次数:1237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4﹞7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中高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引导职业院校紧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性与适应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鲜明办学特色的原则,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进一步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探索逐步建立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统筹协调、分类录取的招生录取机制,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总体思路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学院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 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各类考生具有田径、篮球、乒乓球、游泳等项目体育特长的,可参加相应项目的体育特长加试。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各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
专业 |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
发证机构 |
备注 |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
电工证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
交通部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或电子)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计算机操作员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计算机课程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 |
B级以上(含B级) |
|
电工技能课程 |
省教育考试院 |
B级以上(含B级) |
|
电子技能课程 |
省教育考试院 |
B级以上(含B级) |
|
机械技能课程 |
省教育考试院 |
B级以上(含B级) |
|
汽车运用技术 |
汽车维修工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汽车维修电工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汽车修理工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电工技能课程 |
省教育考试院 |
B级以上(含B级) |
|
电子技能课程 |
省教育考试院 |
B级以上(含B级) |
|
机械技能课程 |
省教育考试院 |
B级以上(含B级) |
|
航海技术 |
内河一类船舶三副适任证书 |
中国海事局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船舶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工上岗证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职业资格证书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手机维修资格证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
计算机应用中级证 |
省人事劳动部门(或授权)机关 |
中级以上(含中级) |
4.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号)执行。
四、报考类别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类别
1.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为普通类专业。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我院普通类别的各招生专业,各类考生具有我院指定体育项目特长的,可选择参加相应项目的体育特长加试。
2.报考普通类别的考生须参加面试。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类别
1.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报考类别均为中职类,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我院中职类别的各招生专业。
2.中职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计划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校区 |
备注 |
1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南校区 |
|
2 |
公路运输与管理 |
50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南校区 |
|
3 |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
40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南校区 |
|
4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50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北校区 |
|
5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50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北校区 |
|
6 |
航海技术 |
40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北校区 |
|
7 |
应用电子技术 |
50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 |
北校区 |
|
1.普通类: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计划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校区 |
备注 |
1 |
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 |
3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南校区 |
|
2 |
汽车运用技术 |
4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 |
南校区 |
|
3 |
航海技术 |
3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北校区 |
|
4 |
应用电子技术 |
30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3 |
北校区 |
|
2. 中职类:面向中职应、往届招生毕业生计划
六、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考生
(一)准备工作
认真阅读招生方案、章程,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照片。
(二)网上预报名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于
(三)报名材料
1.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网上打印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
②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④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⑤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2.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网上打印的《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表》;
②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④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⑤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⑥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3.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相关复印件须经所在高中(中职)学校审核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所在高中(中职)学校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可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
4.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因报考材料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5.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体检,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我院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
(四)报名费用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1.各专业报考费用缴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缴费方式:通过我院在线缴费平台缴费。
3.报考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缴交考试费用,否则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参加体育特长加试的考生需先缴交体育加试费用和笔试费用,其他考生先缴交笔试费用;笔试通过后再缴交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费用(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五)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
各类考生于
(六)打印准考证
七、招生程序
(一)学院制订自主招生章程及方案,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三)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四)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中职类考生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综合文化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
(五)
体育特长加试测试办法由考生报名时根据学院指定体育项目选择参加测试的项目,学院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加试测试办法及成绩标准》实施,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加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按10%权重计算分值作为附加分奖励,在笔试阶段加入考生笔试成绩中,达不到60分的不予加分。
参加体育特长加试考生的加分信息将于
(六)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成绩(含附加分)分布情况合理调整各类别各专业招生人数、划定各类别各专业参加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普通类别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中职类别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于
(七)
普通类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中职类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的专业实践操作能力进行测试。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参加测试的项目,学院按照《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技能考核实施方案》实施,成绩满分为150分。
(八)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给予附加分奖励。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只认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竞赛获奖。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参加笔试考试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在附加分中加分以及附加分的分值。
1.高中(中职)阶段在全国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5分、3分)。
2. 中职阶段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5分、3分)。
3. 中职阶段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
4.高中(中职)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级市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
5.高中(中职)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0分、5分、3分)。
6.高中(中职)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5分、3分、2分)。
7.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省级、地级市、县(市/区)分别加10分、5分、3分)。。
8.报考学院普通类别的考生持有国家运动员等级证者(一、二、三级分别加10分、5分、3分)。
考生拟加分的具体情况于
(九)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成绩总和,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名次平行时,普通类别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职类别考生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十)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
(十一)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二)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专科层次的录取。
八、时间安排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公示无异议后,2014年5月中下旬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四)2014年5月下旬,学院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五)
(十六)2014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九、新生注册和资格复查
(一)经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教职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四)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五)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一)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广东省高校招生考试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文件规定,考生报考我院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考生考前需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我院没有委托其它单位或中介机构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及相关的考前培训工作,不允许学院教职工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工作,请考生按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方案及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受骗。
十三、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
十四、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50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37236028
传真电话:020-87025935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31776
监督投诉邮箱:jsc@gdcp.cn
学院网址:http://www.gdcp.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dcp.cn
十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加试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